以下是万国法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快分享给你的小伙伴吧,更多法考考点、法考资料、资讯、新鲜事尽在万国法考官网。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 万国全班型全面优惠
· 深蓝法考APP下载
2021年北京业余精品班
(周末)
万国教育在线 版权所有 2008-2025
万国易源 京ICP备19034188号-1